簽證指南
日本醫療滯在簽證指南
了解適用範圍、文件清單、辦理流程與保證機構安排方式
適用範圍
接受醫療治療(癌症、免疫療法、手術等)
健康檢查(人間ドック、PET-CT 等)
療養、溫泉療法
簽證種類比較
| 項目 | 單次簽證 | 數次簽證 |
|---|---|---|
| 停留期間 | 最長 90 天 | 每次最長 90 天 |
| 有效期 | 3 個月 | 最長 3 年 |
| 適用對象 | 單次治療 | 需多次赴日 |
所需文件清單
1
有效護照(剩餘效期 6 個月以上)2
簽證申請書3
2 吋白底照片(6 個月內)4
醫療機關發行之受診預定證明書5
保證機構文件(如申請類型需要,由合作旅行社/行政書士確認)6
經費支付能力證明(銀行存款證明等)7
身分證明或居留文件(依國籍與申請地規定)8
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(停留超過 90 天時)9
治療預定表(日本醫師出具)依申請地確認窗口
台灣
請依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最新規定確認申請表、受診予定證明書、身分文件與保證相關文件。
中國/香港
請依當地日本大使館、總領事館或指定代理機構公告確認文件與申請流程。
蒙古/泰國/越南
不同國家的申請窗口、指定代理、翻譯要求與停留條件可能不同,請以當地日本公館公告為準。
其他國家
請先確認所在地日本大使館/領事館對 medical stay visa 的最新文件、費用、審查期間與是否需要註冊保證機構。
陪同者規定
不限於家屬,必要時可帶非親屬陪同
最多可申請 1–2 名陪同簽證
辦理流程
01
聯繫 Medical Supporter
確認治療計畫與赴日時程
02
取得必要文件
院方出具受診安排文件;保證機構文件如有需要,將由合作旅行社/行政書士依申請類型確認
03
申請簽證
依患者所在地規定,向日本大使館、領事館、交流協會或指定代理機構提交文件
04
赴日就醫
核發簽證,安排赴日行程
注意事項
簽證處理時間:約 5–10 個工作日
醫療滯在簽證用於醫療、健檢與相關停留目的;可否包含其他活動需依日本規定與簽證條件確認
停留超過 90 天需辦理在留資格
Medical Supporter(新義豊株式会社)曾具備日本外務省・經濟產業省國際醫療簽證身元保證機關背景(B-066);目前不自行核發簽證保證書,服務重點為文件整理、醫療資料協調與必要時轉介合作窗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