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供Wifi無線網路租借,可以連接十台手機或是電腦,以及當成行動電源使用。本體附有三種接頭(micro, Type C, Apply 手機)可在羽田,成田,關西,福岡機場直接領取,不再需要特別等候寄送。請透過QR code直接掃碼預約!
WIFI Box租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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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試在地的無線上網,本公司和Wifi box合作,既是wifi又是行動電源,最棒的是本體就附有各種型號的充電線,讓您不在需要帶一堆電線移動的同時,讓您在海外仍然可以掌握各項第一手的訊息。您可以透過這個QR code直接在該官方網站上進行租借。本契約條款適用於新義豊株式会社(以下稱本店),針對利用wifi租借服務的顧客(以下稱利用者),
提供WiFi路由器(以下稱商品)的租借服務(以下稱租借服務)的情況。
1.契約成立
本店將根據本租借契約條款為準則,向利用者提供租借WiFi服務。
當利用者透過本店網站(http://www.medicalsupporter.org)申請服務並完成付費時,利用者與本店的租借契約便正式成立。
利用者在申請租借服務時,必須詳讀理解本契約條款,在同意所有內容後才可提供申請。
2.租借服務的租借期間
租借服務的利用期間為從利用開始日(商品預定抵達日)開始,到利用終了日(投入郵筒)為止。
即使因為利用者個人的理由,導致無法接收本商品時,也認定租借服務已經開始。利用者必須確認商品同時寄達的「到貨清單 與 合約細項確認」,其租借期間。
3.租借服務的期間變更
一旦寄送商品後,就不能變更租借的期間。
本店並不承認在租借期間內,因提早將商品歸還而產生的退款。
如果因為利用者個別的特殊情況,希望能縮短租借時間時,利用者必須與本店聯絡。
4.取消租借服務
若是在商品寄送之前,利用者可以取消服務。
在寄送商品前取消服務的話,將不會收取取消租借的費用。
5.租借服務的費用
租借服務的費用,包含通信費用與租借WiFi路由器的租借費用。
發送與送還商品的郵寄費用與其他附加服務,將另外收費。
6.租借服務的付費方式
租借服務的費用將透過信用卡付費。
若是法人契約,在通過本店審查後,也可以以請款書付款的方式付費。
7.延遲費用
利用者在超過租借期限後仍未將商品歸還時,本店將要求延遲部分的租借費用。
延遲費用為1日810日元(含稅),將透過利用者的信用卡請求付費。
8.商品的破損與泡水
利用者在使用過程中造成的商品破損・泡水等情形,本店將向利用者要求商品的修理費用。但若事先加入安心保障服務時,將不會要求付費。
此外,由於自然因素而導致商品的故障時,本店也不會向利用者要求付費。
9.商品的遺失如果發生利用者遺失商品的場合,本店將向利用者請求商品費用(WiFi路由器的費用)。
10.可以利用租借服務的地域
利用者必須在確認商品可使用的服務區域後,再申請租借服務。
有時即使在服務區域內,但會因為建築物的影響或是通信業者的通信障礙等理由,導致無法通信。
即使因為以上的理由導致無法通信時,根據契約款項15所記載,本店也將不負任何責任。
11.利用租借服務的限制
如果利用者用於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秩序,或是在利用時對他人造成困擾時,本店可以不先行預告而採取限制租借服務的措施。
12.交付商品
本店將透過郵送方式將商品送至利用者在申請服務時所記載的地址。
利用者在收到商品後應盡速確認商品狀況,若商品有欠缺時,必須馬上向本店聯絡。
若商品抵達後3日內無聯絡,就視為商品已全數交貨完成。
13.歸還商品
利用者必須在「到貨清單 與 合約細項確認」上所記載的租借截至日以前,將商品寄還至本店。
歸還方法為使用郵局letter pack將商品投入郵筒。若能在租借截止日隔天早晨8點為止投入郵筒的話,就算是在規定期間內將商品歸還。
14.擔保責任的範圍
關於本店的租借服務,對於應負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或其他責任,無論任何原因,都僅以租借服務中的租借費用為上限。
15.故障或商品異常時的對應方式
租借期間,若發生不歸咎於利用者責任而發生在性能上的欠缺,導致商品無法正常運作時,本店將盡速寄送代用商品。
在本店確認此商品,並認定為商品故障時,將以日付額的方式,計算減免租借期間應付的租借費用。
16.商品異常時本店的責任範圍在租借服務所提供的商品異常時,本店所應負的責任範圍僅限於因本店提供商品故障為原因的情況,若是以下原因所引發的異常現象,本店將不負任何責任。
・由於利用者操作機器或使用方法上的失誤而引發的異常現象。
・由於利用者所持有機器的機種,操作,設定或機器的互換性所引發的異常現象。
・由於通信公司,連接事業或提供韌體來源等公司的緣故所引起的異常現象。
・由於利用者在使用商品時週圍的地形,建築物的障礙物,或由於雷達與家電產品的電波干擾所引發的異常現象。
・由於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所引發的異常現象。・其他不因為本公司的責任所引發的異常現象。
17.會員情報的保護
本店在沒有經過租借者事前同意的情況下,將不會向第三者提供個人情報。
18.個人情報保護方針
・本店將遵守與保護個人情報相關的法令或其他規範,以正確適當的方式處理個人情報。
・本店所取得的所有個人情報,都僅使用於在取得情報時所提示的利用目的下,以及與郃理的相關範圍或業務必要的範囲之內。
此外,如需將個人情報使用於其他第三者間,或是有必要將個人情報委託其他第三者加以處理時,
本公司將監督共同利用的雙方或是第三者,以確保其能夠正確適當使用個人情報。
・本店除暸安全管理所有個人情報外,為暸防止個人情報的流失,改竄或洩漏,將全力實現必要且正確適當的情報保全對策。
21.管轄裁判所
關於所有租借服務,本店與利用者間所發生的各種紛爭,都將透過福岡簡易裁判所或福岡地方裁判所作為管轄裁判所。22.開始時間
本租借契約條款自2015年07月09日起實施,並開始成效。